1、什么时候可以提出异议?
异议人只能在异议期间内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登载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提出异议。异议期为3个月,自初步审定公告次日起算。
2、异议怎么提出?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应当有明确的异议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异议理由应当用文字明确表述,以便于对方当事人答辩和商标局审理。如没有明确的异议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将导致该异议申请不予受理。异议申请人需要补充证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申请书中声明,并应自提交异议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未声明的视为放弃提交补充材料。
3、异议需要哪些材料?
需要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商标异议申请书,
2、明确的异议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复印件;
4、经异议人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5、商标代理委托书。代理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代理权限、代理事项及授权日期。
注意事项:
1、异议的好差体现在是否可以抓住重点的异议理由和有力度的证据资料,并非证据越多越厚越好,同时用对法条也是很关键的。
2、 一份商标异议申请只能对一个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商标异议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应提交一式两份,编排证据目录及页码并装订成正副本。
3、异议结果:异议成立,不予注册(救济途径:商标异议复审)或者异议不成立,予以注册,发注册证(救济途径:商标无效申请)
4、异议的法律服务费用
基础费用:3000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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